東莞市建設經營性公墓建設審批
辦理對象
面向個人,面向企業(yè),面向機關單位,面向團體
辦理條件
一、具有法人資格;二、有專職業(yè)從事公墓經營活動組織機構及人員;三、符合總體規(guī)劃布局及數(shù)量限制、占地總面積、節(jié)地葬法等規(guī)定;四、有依法取得的用于公墓建設的土地;五、有公墓建設總投資50%以上資金。
所需材料
1、可行性研究報告;2、該公墓建設用地《土地使用證》以及通過招標、拍賣、掛牌等公開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證明材料;3、城市規(guī)劃部門出具的《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》;4、環(huán)境保護部門審核同意的建設項目環(huán)境影響評價文件;5涉及林地的,須提供《使用林地許可證》;6、經營性公墓建設規(guī)劃設計圖;7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及有關資格證明;9、公司章程;10、公墓選址鄰近村莊的,須提供村民代表大會同意意見書;11、其他有關材料。
窗口辦理流程
無
網(wǎng)上辦理流程
無
辦理時限
法定期限:20個工作日
承諾期限:20個工作日
辦事窗口
市民政局社會事務科
工作時間:法定工作時間
辦事地址:東莞市莞城匯峰路1號匯峰中心H座4樓(旗峰路與體育路交匯處)
聯(lián)系電話:22832532
交通指引:途徑公交:17路、25路、26路、36路、47路空調、59路、c1路、x9路, 天源電腦城站;1路、1路空調、18路、18路空調、23路、36路、x9路,方中電腦城站;1路、1路空調、18路、18路空調、23路、x3路,浩宇大廈站。
收費標準
無
辦理依據(jù)
《殯葬管理條例》(1997年7月21日國務院令第225號發(fā)布)第八條,“建設公墓,經縣級人民政府和設區(qū)的市、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審核同意后,報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. |